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测量时,测点应位于人行道上距路面(含慢车道)()cm处,测点高度距地面为1.2~6.0m。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