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老聃第一个在《老子》中提出了()的主张,形成了我国古代最早的自然主义法律观念。
在《实践论》这篇文章中,毛泽东提出了“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的科学论断,初步形成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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