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问答题]原告:A市便民食品商场 被告:A市肉制品的答案

原告:A市便民食品商场 被告:A市肉制品厂 某省A市一住宅小区的便民食品商场经营副食及日杂用品,由于该住宅小区商业不发达,整个小说区只有一家食品商场,附近的群众都要到此商场买东西,商场的生意不错。该市某肉制品厂想在此住宅小区销售火腿肠,要寻找一个独家代理来推销其火腿肠,遂与便民食品商场协商。便民食品商场的条件是:肉制品厂不得在此小区再找其他代理商,也不得把火腿肠批发给这个小区的其他人销售。肉制品厂批发给这个小区的其他人销售。肉制品厂考虑到要尽快扩大本厂的销售量,急需在一些新小区找代理商,就答应了便民食品商场的条件,双方签订了合同。便民食品商场根据本住宅小区居民的消费情况向肉制品厂要货,工厂每次都按量供应,进货和销售情况平衡,双方合作良好。由于肉制品厂产品质量好,价格适中,很受消费者欢迎。另外,肉制品厂批发给零售商的价格较低,商场的零售价格较高,许多商店都经销这种火腿肠。肉制品厂为了扩大产量,争取更多的市场,不管谁来要货都给,其中包括便民食品商场所在的住宅小区的十几个小卖部。便民食品商场发现本小区有小卖部在卖市肉制品厂的火腿肠,就向市肉制品厂指出,肉制品厂向便民食品商场赔礼,表示今后一定注意。然后,时隔不久,便民食品商场发现本小区的小卖部又推出送货上门的新方法,居民所要的火腿肠大部分由小卖部就近送货上门。而这个月,便民食品商场进了比上个月还要多的货。因本区居民少有来买,火腿肠积压。于是,便民食品商场又向市肉制品厂提出要其停止向本小区的小卖部批发火腿肠。但肉制品厂未予理睬。由于正逢阴雨天气,积压的火腿肠全部发霉、变质,便民食品商场损失2.6万元。此后,食品商场要求肉制品厂赔偿,但遭其拒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便民食品商场起诉至法院。请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回答以下问题:请列举至少五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不正当行为。

问答题
2023-03-06 14:47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仿冒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限购排挤行为;滥用行政权利限制竞争的行为;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串通、勾结投标行为。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甲因盗窃被A市公安局B区分局行政拘留,甲不服遂向A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后A市公安局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甲认为A市公安局复议结果不公,即至当地人民法院起诉A市公安局。经法院反复确认,甲仅以A市公安局作为被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老王在A市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闲置。老张是老王的朋友,一直居住在B市,现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A市长期租住。老张希望租老王闲置的那套房子,老王说:“我女儿两个月后大学毕业,如果她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我就把房子出租给你。”下列选项中,哪些为真,可以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 )①老王的女儿毕业后留在C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②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把房子租给老张③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老王在A市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闲置。老张是老王的朋友,一直居住在 B市,现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A市长期租住。老张希望租老王闲置的那套房子,老王说:“我女儿两个月后大学毕业,如果她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我就把房予出租给你。”
下列选项中,哪些为真,可以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  )
(1)老王的女儿毕业后留在C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2)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把房子租给老张
(3)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化妆品损伤皮肤案,原告诉称:因使用了某A化妆品厂的产品造成面部皮肤严重损伤,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被告辩称:原告使用的化妆品确为本厂生产的产品,但该产品是厂内正在研制过程的实验品,并未投入市场。经法庭调查,原告使用的化妆品是身为A化妆品厂检验员的男友所送,法庭委托有关产品检验机构对化妆品进行检测,结果表明:A厂生产的化妆品 以现代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进一步对原告进行皮肤测试,结论是原告皮肤属于特殊的过敏性皮肤,对该化妆品具有特殊的过敏性,从而导致皮肤损伤。A厂是否要承担产品责任,为什么?
、《A市日报》刊登了一则严重失实的反映A市公安局滥用强制措施的新闻报道。对此,A市公安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新闻侵权诉讼,要求《A市日报》赔礼道歉。A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
A市(设区的市)努某涉嫌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A市公安局对其立案侦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三因吸毒被A市公安局B区分局行政拘留15日,张三认为处罚过重而向A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A市公安局经复议后将张三的拘留期限更改为10日。张三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据此,以下为适格被告的是()。
钱某是A市公安机关在查案件的证人,A市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通过以下哪些手段获取的钱某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原告:A市便民食品商场 被告:A市肉制品厂 某省A市一住宅小区的便民食品商场经营副食及日杂用品,由于该住宅小区商业不发达,整个小说区只有一家食品商场,附近的群众都要到此商场买东西,商场的生意不错。该市某肉制品厂想在此住宅小区销售火腿肠,要寻找一个独家代理来推销其火腿肠,遂与便民食品商场协商。便民食品商场的条件是:肉制品厂不得在此小区再找其他代理商,也不得把火腿肠批发给这个小区的其他人销售。肉制品厂批发给这个小区的其他人销售。肉制品厂考虑到要尽快扩大本厂的销售量,急需在一些新小区找代理商,就答应了便民食品商场的条件,双方签订了合同。便民食品商场根据本住宅小区居民的消费情况向肉制品厂要货,工厂每次都按量供应,进货和销售情况平衡,双方合作良好。由于肉制品厂产品质量好,价格适中,很受消费者欢迎。另外,肉制品厂批发给零售商的价格较低,商场的零售价格较高,许多商店都经销这种火腿肠。肉制品厂为了扩大产量,争取更多的市场,不管谁来要货都给,其中包括便民食品商场所在的住宅小区的十几个小卖部。便民食品商场发现本小区有小卖部在卖市肉制品厂的火腿肠,就向市肉制品厂指出,肉制品厂向便民食品商场赔礼,表示今后一定注意。然后,时隔不久,便民食品商场发现本小区的小卖部又推出送货上门的新方法,居民所要的火腿肠大部分由小卖部就近送货上门。而这个月,便民食品商场进了比上个月还要多的货。因本区居民少有来买,火腿肠积压。于是,便民食品商场又向市肉制品厂提出要其停止向本小区的小卖部批发火腿肠。但肉制品厂未予理睬。由于正逢阴雨天气,积压的火腿肠全部发霉、变质,便民食品商场损失2.6万元。此后,食品商场要求肉制品厂赔偿,但遭其拒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便民食品商场起诉至法院。请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回答以下问题:请列举至少五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不正当行为。
被告人曾某不服甲市A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在第一审过程中审判人员吴某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则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甲通过电子邮件回复乙同意购买木材的要约,乙的主营业地在A市B区,但乙在其位于A市C区的常住地接收了电子邮件。该合同的成立地点是A市C区。
A县县政府没在B市市区,则A县设在B市市区的企业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
相关题目
老王在A市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闲置。老张是老王的朋友,一直居住在
B市,现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A市长期租住。老张希望租老王闲置的那套房子,老王说:“我女儿两个月后大学毕业,如果她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我就把房子出租给你。”
下列选项中。哪些为真,可以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
(1)老王的女儿毕业后留在C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2)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把房子租给老张
(3)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A市日报》刊登了一则严重失实的反映A市公安局滥用强制措施的新闻报道。对此,A市公安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新闻侵权诉讼,要求《A市日报》赔礼道歉。A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某省市一地方政府指定所辖范围内的小学校的校服均须购置A厂家生产的服装,该政府的行为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限制竞争行为。()
A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批准。2005年11月15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26.5万元,越权扩股8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2006年4月15日要求A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年10月29日,A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A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A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年5月29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A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A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A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A市分行2006年10月29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
2007年,某省人民政府接到该省A市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报告,此时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
2007年,某省人民政府接到该省A市发生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报告,此时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在()
甲省A市赵县卷烟营销部持有的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9年4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2012年6月25日,赵县卷烟营销部向A市烟草专卖局提出延续申请,A市烟草专卖局当天予以受理。7月10日,A市烟草专卖局向甲省烟草专卖局提交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
2014年A市住房平均价格为2000元/m2,B市住房平均价格为2500元/m2,则A、B两市住房平均价格的比较相对指标等于()。
某省A市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商请另一省B市公安机关网上跨区域办案协作,B市公安机关依照请求协作产生的法律责任,由A市公安机关承担。()
A市为B省某设区的较大市,因经济发展的需要,A市计划设立仲裁委员会,则A市仲裁委员会应当经哪个机构有权批准设立?()
公民吴某(27岁)原籍东北某省,后去广东A市务工,因业务突出,深受单位和同事好评,2002年,A市基层人大换届时,吴某被推选为人大代表候选人。该事件中,涉及吴某的哪一或者哪些公民基本权利?()
A市2013~2014年度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分别为2600元/m2、2800元/m2。该市A市2013~2014年度普通商品住宅价格的环比增长速度是()。
被告人张某为A市B区公民,于Z000年10月15日被A市B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张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判决生效后张某被关押在A市C区监狱内服刑。在服刑过程中,张某又将同监犯人李某打成轻伤。另查明,张某在2000年5月在A市D区盗窃一辆摩托车,价值B000余元。请根据案情判断下列对张某管辖的相关论述正确的是( )。A.张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均可以由A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B.张某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均应当由A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C.张某故意伤害罪南A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盗窃罪只能由A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D.张某故意伤害罪由A市B区人民法院管辖,盗窃罪由A市D区人民法院管辖
张某诉李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A市B区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判决李某赔偿张某人民币2800元。李某不服判决,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李某的上诉请求。经查,李某居住在A市B区,张某居住在A市C区,李某在A市D区的银行有存款4000元。则本案的执行法院是A市(  )。
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A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A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办理赵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被告人曾某不服甲市A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在第一审过程中审判人员吴某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则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a=′′a′′,b=′′b′′,c=′′c′′,d=′′d′′,执行语句x=IIf((ad),′′A′′,′′B′′)后,x的值为(  )。
某游行、示威活动路线在A省B市C区和A省D市E区之间,该游行、示威申请应由()主管。()
甲市某电视机厂与乙市某商场签订了一份电视机购销合同,后因质量问题,乙市某商场便向乙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向甲市电视机厂发出应诉通知。甲市电视机厂对A区法院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  )提出。[2002年真题]
A市某公司与B市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地在C市,并约定在D市履行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A市某公司作为原告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真题]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