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酒店(发包方)与装饰公司(承包方)签订了1~5楼装饰施工合同,工期为5个月。 双方关于装饰材料的合同内容有: 1.石材由发包方指定材质、颜色和样品,并向承包方推荐供货商,由承包人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2.其他装饰材料由承包方采购; 3.所有材料进场时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双方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工程造价为1 880万元,合同签订10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从进度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3.预付款在最后2个月扣除,每月各扣50%。 在装饰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 1.承包商采购了一批大芯板,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就用于施工,经检验发现承包方未能提交该批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有害物检测报告,且这批材料外观质量不好。 2.供货商将石材按合同采购量送达施工现场,进场检查时有部分石材存在色差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方不得使用。承包方要求供货商将不符合要求的石材退换,供货商要求承包方支付退货运费,承包方不同意支付。供货商要求发包方从应付承包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上述费用。 3.工程在保修期间,天花板多处开裂,影响美观,发包方多次催促承包方修理,承包方一再拖延,最后发包方另请施工单位维修,修补费用为1万元。 业主指定石材材质、颜色和样品是否合理?
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2012年11月20日竣工,并于1个月内交付给发包方使用,但是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工程拖期3个月,发包方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2个月时,未经验收直接使用和占有了该工程,因此,该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规定:设备由业主供应,其他建筑材料由承包方采购。
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未经监理工程师事先同意,订购了一批钢材,钢材运抵施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进行了检验。检验中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方未能提交该批材料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材质化验单,且这批材料外观质量不好。
业主经与设计单位商定,对主要装饰石料指定了材质、颜色和样品,并向承包方推荐厂家,承包方与厂家签订了订货合同。厂家将石料按合同采购量送达现场,进场时经检查该批材料颜色有部分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方该材料不得使用。承包方要求厂家退货,厂家要求承包方支付退货运费,承包方不同意支付,厂家要求在应付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上述费用。
【背景材料】某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3个不同性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该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土建施工合同,与B公司签订了设备安装合同,与C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合同。3个合同协议中都对甲方提出了1个相同的条款,即建设单位应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三公司创造可利用条件。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和承包商D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承包商丙按照建设单位(业主)与承包商乙约定的合同金额的10%向承包商乙支付管理费,一切责任由承包商丙承担。
事件二:由于A公司在现场施工时间拖延5天,造成B公司的开工时间相应推迟了5天,B公司向A公司提出了索赔。
事件三:顶层结构楼板吊装后,A公司立刻拆除塔吊,改用卷扬机运材料作屋面及装饰,C公司原计划由甲方协调使用塔吊将电梯设备吊上9层楼顶的设想落空后,提出用A公司的卷扬机运送,A公司提出卷扬机吨位不足,不能运送。最后,C公司只好为机房设备的吊装重新设计方案。C公司就新方案的实施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某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施工合同规定:设备由业主供应,其他建筑材料由承包方采购。
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未经监理工程师事先同意,订购了一批钢材,钢材运抵施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进行了检验。检验中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方未能提交该批材料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材质化验单,且这批材料外观质量不好。
业主经与设计单位商定,对主要装饰石料指定了材质、颜色和样品,并向承包方推荐厂家,承包方与厂家签订了订货合同。厂家将石料按合同采购量送达现场,进场时经检查该批材料颜色有部分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方该材料不得使用。承包方要求厂家退货,厂家要求承包方支付退货运费,承包方不同意支付,厂家要求在应付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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