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击队歌》一课中,教师让学生听了两遍歌曲后提出了一个问题,问学生歌曲中有几个声部在歌唱。只见一个个学生争相举起了小手,很正常,因为问题实在是不难,但是老师还是说:小组合作讨论一下,我们再交流。
案例中教师提出的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简单,学生马上就能回答出来,可教师非要花足时间、花够力气反复合作讨论没有实际意义的内容,这样的合作没有必要。这位教师过分考虑了教学形式的多样化,而忽略了教学目的。这种缺乏教学目标的教学手段和教学行为,导致教学者的教学目标模糊不清,也谈不上对教学目标浅效应的考虑。教师创设合作的目的是为了教学目标服务的,要使学生关注音乐的本身。新课程倡导合作探究,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可是并不是每节课任何环节都需要小组讨论。从教学的角度来看,教师应当根据音乐教学的实际需要,选择知识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选择有争论的、有价值,而且是个人难以完成的内容。此外还应当选择适当的时机,时机选择准,选在关键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一节音乐公开课中某位教师的技能得到了充分展示,中文范唱、舞蹈表演、英文演唱……教师的表演充满激情,但学生却是冷冰冰,课后这位教师感到“自己很辛苦,学生很被动”,于是就这节课中“学生为什么动不起来”进行了反思。
在第二次上公开课时,由于对教师角色的定位有了新的认识,这位教师不再自己演独角戏,而是和学生进行有效的互动,引导学生学习。整节课比较流畅,给了大家耳目一新的感觉。但课堂上又出现新的问题,学生在练习时大声喊唱。课后,他马上就“教师如何在学生学习方法上给予及时、正确的指导”这一问题进行了反思。
当这位老师第三次为大家上公开课时,无论是在教学环节的设置、教学实施的有效性以及学生积极地参与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变,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唱得有滋有味、有情有趣,教师教得轻松自如、清晰流畅。
请对上面这位教师的做法做出评价。
案例:
在高中欣赏课《西出阳关无故人》中,一位教师这样安排:导入环节,播放歌曲《阳关三叠》。教学过程,教师讲解曲作者、年代、歌曲内容、表达情绪,然后让学生又欣赏了一遍。紧接着欣赏了《扬州慢》,教师讲解了词作者姜夔的生平、历史朝代、宋代的音乐形式、歌曲的内容,最后又欣赏了一遍。一堂课下来,教师讲的口干舌燥,同学们却没有感觉,反而三三两两的讨论起新拍的古装剧。
问题:
(1)对案例作出判断。
(2)对教学过程客观评价。
(3)对案例提出教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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