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在()内再次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 )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签订上市协议的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除此之外,还应当公告的事项有( )。
Ⅰ.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Ⅱ.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