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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80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的出资额为500万美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方认缴出资最低限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多选题
2021-12-25 03:20
A、A.外方至少应出资760万美元
B、B.外方至少应出资400万美元
C、C.外方至少应出资220万美元
D、D.外方至少应出资1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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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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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甲国有企业拟利用德国乙公司的投资将其全资拥有的丙国有独资公司(下称丙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在与乙公司协商后,拟订的有关改组方案中有关要点如下:
(1)改组前的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甲企业拟将丙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450万美元;乙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余款在1年内付清。
(2)丙公司改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70万美元,投资总额拟为3800万美元。
(3)改组后,丙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期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4)在乙公司支付购买金达到控股比例时,由乙公司取得丙公司的决策权,并将其在丙公司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乙公司的财务报表。
要求:

我国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则注册资本最高为()万美元。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1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至少应为( )。
投资总额为3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最低比例为()。
投资总额为300万~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最低比例为()。
非法人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美元;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资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万美元。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美元。(2002年)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万美元。
2003年5月,甲国有企业拟利用美国乙公司的投资将其全资拥有的丙国有独资公司(下称丙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在与乙公司协商后,拟订的改组方案中有关要点如下: (1)改组前的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甲企业拟将丙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450万美元;乙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50万美元,余款在2年内付清。 (2)丙公司改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拟为3300万美元。甲企业与乙公司分别按照40%和60%的股权比例以现金向丙公司增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差额,由丙公司向境外借款解决。 (3)丙公司与原有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对留用职工由改组后的丙公司与其依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所需资金从甲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款中优先支付。 (4)改组后,丙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期满后,丙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甲企业所有。在乙公司投资回收完毕之前,丙公司的收益按甲企业20%、乙公司80%的比例进行分配。乙公司投资回收完毕后,甲企业与乙公司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要求: 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乙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改组后的丙公司向境外借款的安排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改组方案中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收益分配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某西方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西方公司”)拟向中国内地的有关领域进行投资,并拟定了一份投资计划。该计划在论及投资方式时,主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投资,其有关计划要点如下:(本题14分) (一)在中国上海寻求一位中国合营者,共同投资举办一家生产电话交换系统设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拟定为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西方公司在合营企业中占60%的股权,并依据合营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且第一期出资不低于105万美元。合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二)在中国北京寻求一位中国合作者,共同成立一家生产净水设备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八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拟定为250万美元,西方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中方合作者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西方公司除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折合125万美元出资外,还由合作企业作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其出资;中方合作者可用场地使用权、房屋及辅助设施出资75万美元。西方公司可与中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西方公司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之后的头五年分别先行回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可计入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各占50%的方式分配;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但中国合作者应按其残余价值的30%给予西方公司适当的补偿。 (三)在中国武汉设立一家全部资本由西方公司投资的专门从事国际贸易的外资企业。该外资企业除了从事各种进出口贸易外,拟以其名义通过认购、买卖中国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方式向中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要求: 根据上述各点,请分别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1)西方公司拟在中国上海与中方合营者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西方公司的第一期出资的数额、拟建立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西方公司拟在中国北京与中方合作者共同举办的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利润分配比例、约定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以及合作期限届满后的全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西方公司拟在中国武汉设立的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及投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中国某机电设备公司准备与英国某公司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合同约定: (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分期出资方式,其中外方以技术方式出资,评估价为90万美元,首期出资40万美元,中方以货币、厂房、土地所有权出资,作价310万美元,首期出资45万美元。 (2)双方若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可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并签订了仲裁协议,其内容为: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者英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接受相关仲裁规则的约束,其争议解决所适用的实体法是中国法律。合同签订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时,审批机构认为合同有不妥之处,要求修改。双方修改合同后,公司注册成立。后来双方在履行合营企业合同时发生争议,外方决定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中方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 双方关于仲裁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某西方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西方公司”)拟向中国内地的有关领域进行投资,并拟订了一份投资计划。该计划在论及投资方式时,主张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投资,其有关要点如下: (1)在中国上海寻求一位中国合营者,共同投资举办一家生产电话交换系统设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拟订为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西方公司在合营企业中占60%的股权,并依据合营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且第一期出资不低于105万美元。合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2)在中国北京寻求一位中国合作者,共同成立一家生产净水设备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拟订为250万美元。西方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中方合做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西方公司除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折合125万美元出资外,还由合作企业作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其出资中方合作者可用场地使用权、房屋及辅助设施折合出资75万美元。西方公司可与中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西方公司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后的头5年分别先行回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可计入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各占50%的方式分配;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但中国合作者应按其残余价值的30%给予西方公司适当的补偿. (3)在中国武汉设立一家全部资本由西方公司投资的专门从事国际贸易的外资企业.该外资企业除了从事各种进出口贸易外,拟以其名义通过认购、买卖中国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方式向中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西方公司拟在中国武汉设立的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及投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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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涉及的考点2013年教材已经删除)甲国有企业与乙外国投资者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甲以厂房和设备作价320万美元出资,乙以现金出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乙的最低出资额应为(  )。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合同约定分两次投入,合同约定折算汇率为1:8.15。中、外投资者分别于2007年1月1日和5月1日投入350万美元和150万美元。2007年1月1日、5月1日、5月31日和12月31日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分别为1:8.10、1:8.20、1:8.14和1:8.05。假定该企业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该企业2007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某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将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的上限是()。

中国某企业与外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拟订的合营企业协议中部分条款发如下:
(1)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9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260万美元,外方出资140万美元,双方一次缴清出资;
(2)中方出资方式及数额:现金60万美元、厂房作价100万美元,场地使用权作价100万美元;外方出资方式及数额:以合营企业财产作担保从银行取得的贷款70万美元、工业产权作价70万美元;
(3)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中方担任;
(4)合营企业的总经理由外方担任。要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指出合营企业协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 )美元。
按照现行法规,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投资总额为3000万美元以上,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最低比例为( )。
: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注册资本至少应为()万美元。
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拟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注册资本至少应为()万美元。
中国甲公司拟与外国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企业的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400万美元,乙公司出资200万美元。合营合同约定中外投资各方分两期缴付出资。2009年5月10日,丙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2009年5月5日签发的营业执照。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乙公司第一期缴付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年新制度)
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其中甲出资60%,乙出资40%;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甲乙出资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3年)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万美元。(2002年)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800万美元。在其注册资本中,中方认缴的出资额为500万美元。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方认缴出资最低限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某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将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有关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的上限是()

1998年3月1日,某会计师事务所受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称合资企业)的委托,对该企业1997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为其出具《审计报告》。该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注册会计师进驻合资企业之后,了解到以下情况。
(1)合资企业系由香港的甲公司与内地的乙公司共同出资并于1996年9月30日正式注册成立的公司。合资双方签订的合资合同规定:
(1)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其中:甲公司出资1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5%;乙公司出资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5%。(2)甲公司以收购乙公司所属一家全资子公司(下称“丙企业”)的资产折合60万美元,另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20万美元出资;乙公司以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折合80万美元和货币资金10万美元出资。(3)合资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二期进行,即自合资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合资各方必须将除货币资金之外的其他出资投入合资企业;其余的货币资金则应于1997年9月30日之前缴付完毕。(4)合资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5)合资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公司委派3名,乙公司委派2名。合资企业的董事长由甲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签订合资合同的同时,亦签订了一份收购协议,该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所属丙企业的资产,并将该资产作为其出资投入合资企业;收购价款总额为60万美元,甲公司自合资企业正式注册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24万美元在1年内付清。该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已经过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
(2)合资企业成立之后,合资各方按照合资合同的规定,履行了第一期出资义务。在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时,甲公司则由乙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2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乙公司则由其母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0万美元缴付了出资。甲公司依照与乙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于1996年12月28日向乙公司支付36万美元,其余收购价款尚未支付。
(3)在合资企业经营期间,按照合资合同规定的组织机构进行管理,甲公司在合资企业中行使决策权。截至1997年12月31日止,合资企业税后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0万元。
(4)1998年2月,甲公司受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影响,经营发生困难,遂向乙公司提出将其在合资企业所持股份转让给美国的丁公司,乙公司已表示同意。
要求:

某境外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准备向中国境内投资,拟订了两份投资计划。
计划一:并购中国一家公司,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向中国商务部提交的方案中,部分要点如下:
①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且在境外公开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交易;
②甲公司拟以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并购中国某国有企业的部分资产;
③已聘请在境外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中外双方的"并购顾问"。商务部另外了解到,半年前甲公司的副董事长因内幕交易,受到当地监管机构的处罚,并因此造成甲公司的股价大幅震荡。商务部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条件,不予批准。
计划二:与境内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向我国商务部报送的协议的部分要点如下:
①合营各方投资总额900万美元,成立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中,外方投入60万美元;
②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董事每届任期四年。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修改后,按法定程序设立了合营企业。该企业共有7名董事,经外方A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董事有4名。董事会上外方投资者提出将合营企业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方案,方案规定外方合作者可以在合作期内先行收回投资,但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且中方合作者要给予外方合作者15万元的残值补偿。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哪些方面不符合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说明理由。
(2)合营企业协议中有哪些内容不合法?说明理由。
(3)董事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外方投资者提出的变更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方案规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某外商投资企业由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注册资本800万美元,其中,外国投资者出资180万美元。下列有关该外国投资者出资期限的表述中,符合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关规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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