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应至少包括()方面内容.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至少应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Ⅰ.船上报告油污事件的程序;
Ⅱ.油污事件中需联系的当局、人员名单;
Ⅲ.为减少或控制排油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Ⅳ.船舶与沿海国和地方当局的联系方法和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海员外派管理规定》,海员外派机构与境外船东签订的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符合国内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海员外派机构及境外船东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②包括外派船员的数量、素质要求,派出频率,培训责任,外派机构对船员违规行为的责任分担等;
③外派海员的工作、生活条件;
④协议期限和外派海员上下船安排。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 )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至少应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Ⅰ.船上报告油污事件的程序;
Ⅱ.油污事件中需联系的当局、人员名单;
Ⅲ.为减少或控制排油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Ⅳ.船舶与沿海国和地方当局的联系方法和要点。
按照《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规定,当船舶因海损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溢油时应向沿岸国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Ⅰ船上货物种类、数量;
Ⅱ船舶损坏的情况;
Ⅲ天气、海况;
Ⅳ船舶尺度、类型
巴黎备忘录有关ISM规则的监督程序规定,当船舶存在明显理由时,PSC官员可对安全管理体系(SMS)进行详细检查。“明显理由”包括()。
①新船员上船,如何使其熟悉职责;
②船上是否有关键设备的操作须知;
③船上是否建立维修保养制度;
④船上是否有应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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