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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向期刊社投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单选题
2021-12-26 01:50
A、15
B、30
C、60
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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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期刊的稿件管理。

感兴趣题目
与出版社不同的是,期刊社还有()。
《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大部分期刊收录年限为()至今,部分刊物回溯至1912年。
作者投稿时对自己撰写的论文和期刊要求进行评估,其中自我评估不包括()。
期刊论文是指发表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的科研论文,期刊论文要有特殊载体即学术期刊。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规定,出版物包括报纸和期刊两大类。
王某对世界人口达到70亿一事颇有感慨,挥笔写下一篇杂感和一篇学术论文,并于2011年11月1日分别将两篇作品向某报社和某法学期刊寄出。则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王某在何时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照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本题20分)所谓”出版”,是指编辑作品并向公众发行的活动。作为出版活动成果的出版物,都是经过物质生产才形成的,并以其承载的精神文化内容对社会起相应作用。在我国,任何出版物都必须由依法设立的出版单位出版。我国对出版单位、制作单位、印刷或复制单位、发行单位等出版物生产经营单位的设立实行登记注册制,以保证出版活动的有序、规范。实施出版活动必须守法。国家关于出版物的内容有一些很重要的规定,应该严格执行。例如,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选题,就不能出版;以未成年人为读者对象的作品中,如果含有恐怖、残酷的内容,要谨慎出版;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选题,必须经编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才能出版。国家还对出版物的标志有一系列规定,也应该遵照执行。例如,中国标准书号以ISRC为前缀,应该用于图书但是不能用于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则用于报纸、期刊,不能用于图书。为了保证出版物的质量,出版物的编辑工作要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来完成。通过全国统一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者,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受聘担任编辑或一级校对等职务,通过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后,可担任出版物的责任编辑。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凡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前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国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1941年,李战拍摄了一批照片,其中有两幅分别名为《浴血奋战》和《八路军小战士》。这两幅照片在当时没有发表。 1984年,甲出版社筹划出版《抗战纪实》一书。李战将《浴血奋战》这幅照片交给甲出版社使用,而且还特意写了一篇?短文,题为《镜头中的历史》,对照片画面的背景情况和拍摄过程作了介绍。1985年《抗战纪实》出版,其中包括李战的《浴血奋战》和《镜头中的历史》两件作品,作者署名均是"李战"。 1996年,乙出版社筹划出版《忆延安》一书,希望李战给予支持。于是,李战就把《八路军小战士》这幅照片交给乙出版社。1997年,《忆延安》一书出版,照片《八路军小战士》在该书的图片插页中出现,并注明"李战摄"。 由于甲出版社和乙出版社都先后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且李战均表示满意,合作没有发生任何纠纷。 2002年9月,丙期刊社未经许可,在其出版发行达5万册的期刊《岁月回放》中擅自使用了《八路军小战士》《浴血奋战》两幅照片和文章《镜头中的历史》,其中的文章署名"李战",但照片没有署名,且没有向任何人支付任何费用。 李战于2000年去世,其妻子也在不久后去世。李战夫妇有一子李明诚和一女李明实。两人得知丙期刊社擅自使用其父亲作品的情况后,于2002年11月向人民法院指控丙期刊社侵犯了李战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丙期刊社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丙期刊社辩称: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与文字作品不同,涉案两幅照片都已进入公有领域;《镜头中的历史》是对《浴血奋战》的背景作说明,故附属于照片而不是独立作品;《岁月回放》只是转载已发表作品,属于法定许可的行为。所以,丙期刊社没有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镜头中的历史》是独立的文字作品,《岁月回放》的转载不属于法定许可范围,丙期刊社对涉案三件作品的使用都存在侵权之处。因此,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镜头中的历史》一文的使用费赔偿数额时,法院采纳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中的法定支付方式和法定计算方法,但考虑须对丙期刊社进行惩罚的因素而把付酬标准提高,定为400元/千字,即取法定标准80元/千字的5倍。《镜头中的历史》所在栏目的版式为每面排32行,每行排30字;该文占3个页面,但其中1面仅排了12行。 为什么法院认为丙期刊社对照片《八路军小战士》和《浴血奋战》的使用都存在侵权之处?
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实行审批制,即设立出版单位必须经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设立的属于企业法人的出版单位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国家对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两个级别。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获得中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责任编辑注册。到岗1年内尚未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继续在出版单位工作。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应按主办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分为首次登记、续展登记和变更登记三种情况。 已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应不断更新知识,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变更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2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包括接受不少于36小时的新闻出版总署当年规定内容的面授形式继续教育。 应试人员如果在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过程中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且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已经进行职业资格登记的人员,如果因违反出版法规而被追究行政责任,或1年内造成5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均将被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前一种人员今后不得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并且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后两种人员在3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期满后可以重新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持有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如果参与买卖书号、刊号且情节严重,或者担任责任编辑的出版物出现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等方面违法问题且情节严重,或者连续2个年度考核未完成创利指标等,将被注销责任编辑证书。这类人员还可保留职业资格并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担任责任编辑,3年之后可以重新申请责任编辑注册。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关于期刊的出版,说法正确的有()。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2000年,某大学教师甲写作了一部《挫折孕育着希望》的书稿,引用国内外30个实例作为素材,论证说明自信心在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一一列出了参考文献来源。他向P出版社投稿未果后,找到了副主编是自己老同学的M期刊社。经过三级审稿,M期刊社认为该稿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可以帮助发表,但作品篇幅较大,只能出增刊单独登载,并且在经济上要力求不亏本。于是,M期刊社向甲提出了出版该作品的条件:甲将该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授予M期刊社并提供出版资助费1万元;M期刊社赠送甲样书200册作为资助回报,但暂不支付稿酬;扣除送给长期订户的那部分后,增刊销售数若能达到2000册以上,对超过部分按11%的版税率付给甲版税。甲因十分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出版,按M期刊社提出的条件于2002年10月签订了出版合同,有效期为5年。 2003年3月,以《挫折孕育着希望》为名的增刊出版,底封印有正刊刊号及其条码、增刊准印证编号。该增刊受到了读者的欢迎,连续重印,总销售量达到数十万册。作者和M期刊社获利不菲。为了补救以前的失误,P出版社主动与甲联系,提议将《挫折孕育着希望》改编成动漫图文本出版,由P出版社物色改编者并承担费用,而向甲以7%的版税率结付版税。甲表示同意,于是双方签订了相应的合同。 P出版社约请的动漫画家乙在改编过程中,为避免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形象交替出现,将原作中对2个国内实例所作的评析删除,由于担心甲对此有异议,乙又从报刊上找了2篇依据国外实例作类似评析的文章,从中摘编部分材料并配图后加入动漫图文本。在此前后,他一直未与甲联系。 向P出版社交稿时,乙因自己为书稿增加了内容而署名“甲、乙合著,乙绘图”。P出版社收到稿件后,组织人员加速处理,在一个星期内就完成了三级审稿和编辑加工整理等工作,发照排部门排版。该书即将付印时,P出版社为了尽量扩大销售,经总编辑批准,决定将书名改为《从沮丧中崛起》,将作者的署名方案改成“(美)A.Wedekind著,甲编译,乙绘图”,并将面封上的宣传文字“根据同名畅销读物编绘,图文并茂,直观精美”改成“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著名心理学专家力作编译并配图,原书曾风行世界各国,累计销量2000万册”。 2004年6月该书出版并热销了一阵。但是时过不久,有关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和出版违规行为都受到了追究,有关行为人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什么问题六中所述P出版社的某项或某几项行为是违规的?请分别简要说明理由(示例:×项是因为……)。
相关题目
融电子写作、电子编辑、电子检索、阅读与电传网络于一体的电子期刊网络出版的兴起,加快了“无纸信息社会”的进程,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期刊出版模式。在信息技术发达的国家,阅读电子出版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随着我国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推进,电子出版也将逐渐取代传统的期刊出版方式,以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趋势。
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种论点,即(  )。
连续性出版物主要包括期刊、报纸和年度出版物。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期刊按不同出版周期分为季刊、双月刊、月刊、旬刊、周刊等,《海外星云》杂志是()。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向期刊社投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期刊出版增刊,应当得到批准并()。
近代意义上期刊(杂志),最早出现在1665年。这年出版的期刊有()
申请出版配报纸、期刊的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等材料。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凡新进入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或主编(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无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者,应当在到任后的()内通过中级以上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否则,不能继续担任出版单位的上述领导职务。
甲期刊社员工小陈对某职务作品享有著作权,若小陈在作品完成两年之内许可第三人以与甲期刊社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应当()。

1941年,李战拍摄了一批照片,其中有两幅分别名为《浴血奋战》和《八路军小战士》。这两幅照片在当时没有发表。
1984年,甲出版社筹划出版《抗战纪实》一书。李战将《浴血奋战》这幅照片交给甲出版社使用,而且还特意写了一篇?短文,题为《镜头中的历史》,对照片画面的背景情况和拍摄过程作了介绍。1985年《抗战纪实》出版,其中包括李战的《浴血奋战》和《镜头中的历史》两件作品,作者署名均是"李战"。
1996年,乙出版社筹划出版《忆延安》一书,希望李战给予支持。于是,李战就把《八路军小战士》这幅照片交给乙出版社。1997年,《忆延安》一书出版,照片《八路军小战士》在该书的图片插页中出现,并注明"李战摄"。
由于甲出版社和乙出版社都先后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且李战均表示满意,合作没有发生任何纠纷。
2002年9月,丙期刊社未经许可,在其出版发行达5万册的期刊《岁月回放》中擅自使用了《八路军小战士》《浴血奋战》两幅照片和文章《镜头中的历史》,其中的文章署名"李战",但照片没有署名,且没有向任何人支付任何费用。
李战于2000年去世,其妻子也在不久后去世。李战夫妇有一子李明诚和一女李明实。两人得知丙期刊社擅自使用其父亲作品的情况后,于2002年11月向人民法院指控丙期刊社侵犯了李战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丙期刊社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丙期刊社辩称: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与文字作品不同,涉案两幅照片都已进入公有领域;《镜头中的历史》是对《浴血奋战》的背景作说明,故附属于照片而不是独立作品;《岁月回放》只是转载已发表作品,属于法定许可的行为。所以,丙期刊社没有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定,《镜头中的历史》是独立的文字作品,《岁月回放》的转载不属于法定许可范围,丙期刊社对涉案三件作品的使用都存在侵权之处。因此,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镜头中的历史》一文的使用费赔偿数额时,法院采纳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中的法定支付方式和法定计算方法,但考虑须对丙期刊社进行惩罚的因素而把付酬标准提高,定为400元/千字,即取法定标准80元/千字的5倍。《镜头中的历史》所在栏目的版式为每面排32行,每行排30字;该文占3个页面,但其中1面仅排了12行。

2004年1月,某高校教师陈某与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中有陈某将其作品《探险历程》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甲出版社,使用方式是以图书、报纸、期刊等纸质出版物形式登载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甲出版社承诺在收到作品稿件的6个月内先出版图书,其他权利保留到以后行使。甲出版社出版图书应向陈某支付版税;版税按图书定价和实际销售数结算,销售数在5000册以下(含5000册)时版税率为7%,超过5000册部分的版税率为8%;图书出版后先按3000册预付版税,以后每年年底按实际销售数结算版税。
2004年3月,乙期刊社从甲出版社的《新书预告》中了解到《探险历程》即将出版,于是找到陈某,希望在其所办期刊《耳闻目见》上发表书评来介绍该书。陈某表示同意。在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时,陈某强调说明该稿内容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2004年5月中旬,乙期刊社在《耳闻目见》上刊登了一篇名为《(探险历程)述评》的文章,全文长达数万字,除在开头加了200字左右的“按语”介绍作者身份和该书创作背景外,其余全部是《探险历程》的基本内容,仅稍作删节。同月下旬,甲出版社的《探险历程》一书出版。该书定价15元,首次印刷6000册,发往各地书店寄销。2004年10月重印5000册,陆续给书店添货。
甲出版社2004年从书店获得4000册《探险历程》的销售款,2005年获得5500册书的销售款。但是,按合同约定向陈某预付版税后,甲出版社由于获知期刊《耳闻目见》登载《(探险历程)述评》一文是由于陈某把书稿又交给了乙期刊社,便不再支付版税。陈某于2006年2月要求甲出版社支付版税,甲出版社以陈某已违约为由而不同意支付。陈某承认曾将书稿电子文本交给乙期刊社,但说当时已经强调说明“只能用于撰写书评时作参考,不可作他用”,是乙期刊社擅自违约登载。甲出版社经过核实后,认为责任在乙期刊社,陈某没有违约,因此向陈某道歉,并愿意立即补付版税,同时希望陈某与甲出版社一起起诉乙期刊社。陈某表示理解甲出版社的做法,并同意共同起诉乙期刊社。
在法庭上,乙期刊社对陈某陈述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称《耳闻目见》刊登书评是事先经作者同意的,且文章已说明《探险历程》的作者为陈某,这种行为是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乙期刊社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侵犯了陈某和甲出版社的权利。

法人设立的被视为出版单位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承担。
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新调入出版单位的在职非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要在调人后的()内,通过规定级别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必须()才能报考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

2000年,某大学教师甲写作了一部《挫折孕育着希望》的书稿,引用国内外30个实例作为素材,论证说明自信心在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一一列出了参考文献来源。他向P出版社投稿未果后,找到了副主编是自己老同学的M期刊社。经过三级审稿,M期刊社认为该稿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可以帮助发表,但作品篇幅较大,只能出增刊单独登载,并且在经济上要力求不亏本。于是,M期刊社向甲提出了出版该作品的条件:甲将该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授予M期刊社并提供出版资助费1万元;M期刊社赠送甲样书200册作为资助回报,但暂不支付稿酬;扣除送给长期订户的那部分后,增刊销售数若能达到2000册以上,对超过部分按11%的版税率付给甲版税。甲因十分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出版,按M期刊社提出的条件于2002年10月签订了出版合同,有效期为5年。
2003年3月,以《挫折孕育着希望》为名的增刊出版,底封印有正刊刊号及其条码、增刊准印证编号。该增刊受到了读者的欢迎,连续重印,总销售量达到数十万册。作者和M期刊社获利不菲。为了补救以前的失误,P出版社主动与甲联系,提议将《挫折孕育着希望》改编成动漫图文本出版,由P出版社物色改编者并承担费用,而向甲以7%的版税率结付版税。甲表示同意,于是双方签订了相应的合同。
P出版社约请的动漫画家乙在改编过程中,为避免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形象交替出现,将原作中对2个国内实例所作的评析删除,由于担心甲对此有异议,乙又从报刊上找了2篇依据国外实例作类似评析的文章,从中摘编部分材料并配图后加入动漫图文本。在此前后,他一直未与甲联系。
向P出版社交稿时,乙因自己为书稿增加了内容而署名“甲、乙合著,乙绘图”。P出版社收到稿件后,组织人员加速处理,在一个星期内就完成了三级审稿和编辑加工整理等工作,发照排部门排版。该书即将付印时,P出版社为了尽量扩大销售,经总编辑批准,决定将书名改为《从沮丧中崛起》,将作者的署名方案改成“(美)A.Wedekind著,甲编译,乙绘图”,并将面封上的宣传文字“根据同名畅销读物编绘,图文并茂,直观精美”改成“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著名心理学专家力作编译并配图,原书曾风行世界各国,累计销量2000万册”。
2004年6月该书出版并热销了一阵。但是时过不久,有关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和出版违规行为都受到了追究,有关行为人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P出版社在本案中存在的侵权或违规行为包括()等。

2000年,某大学教师甲写作了一部《挫折孕育着希望》的书稿,引用国内外30个实例作为素材,论证说明自信心在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一一列出了参考文献来源。他向P出版社投稿未果后,找到了副主编是自己老同学的M期刊社。经过三级审稿,M期刊社认为该稿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可以帮助发表,但作品篇幅较大,只能出增刊单独登载,并且在经济上要力求不亏本。于是,M期刊社向甲提出了出版该作品的条件:甲将该作品的专有出版权授予M期刊社并提供出版资助费1万元;M期刊社赠送甲样书200册作为资助回报,但暂不支付稿酬;扣除送给长期订户的那部分后,增刊销售数若能达到2000册以上,对超过部分按11%的版税率付给甲版税。甲因十分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出版,按M期刊社提出的条件于2002年10月签订了出版合同,有效期为5年。
2003年3月,以《挫折孕育着希望》为名的增刊出版,底封印有正刊刊号及其条码、增刊准印证编号。该增刊受到了读者的欢迎,连续重印,总销售量达到数十万册。作者和M期刊社获利不菲。为了补救以前的失误,P出版社主动与甲联系,提议将《挫折孕育着希望》改编成动漫图文本出版,由P出版社物色改编者并承担费用,而向甲以7%的版税率结付版税。甲表示同意,于是双方签订了相应的合同。
P出版社约请的动漫画家乙在改编过程中,为避免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形象交替出现,将原作中对2个国内实例所作的评析删除,由于担心甲对此有异议,乙又从报刊上找了2篇依据国外实例作类似评析的文章,从中摘编部分材料并配图后加入动漫图文本。在此前后,他一直未与甲联系。
向P出版社交稿时,乙因自己为书稿增加了内容而署名“甲、乙合著,乙绘图”。P出版社收到稿件后,组织人员加速处理,在一个星期内就完成了三级审稿和编辑加工整理等工作,发照排部门排版。该书即将付印时,P出版社为了尽量扩大销售,经总编辑批准,决定将书名改为《从沮丧中崛起》,将作者的署名方案改成“(美)A.Wedekind著,甲编译,乙绘图”,并将面封上的宣传文字“根据同名畅销读物编绘,图文并茂,直观精美”改成“据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著名心理学专家力作编译并配图,原书曾风行世界各国,累计销量2000万册”。
2004年6月该书出版并热销了一阵。但是时过不久,有关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和出版违规行为都受到了追究,有关行为人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某大学讲师拟到一家专业期刊社担任副主编,为达到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上岗条件,他应该()。
下面哪个数据库由Nature出版集团出版,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性科技期刊?()
若期刊不按出版日期先后顺序到馆时,应以()先后顺序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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