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若干收割机、组建农机作业小组,于小麦收获季节开展有偿服务。2000年作业小组支出机器修理费1万元、机器折旧费2万元、燃料费5000元;其所创收入有1.5万元用于支付村组干部报酬,2万元用于本村五保户补贴,则应有()万元计入该村当年的经营支出。
2008年6月8日7时许,某村村民杨XX租用邻村毕X的联合收割机收割小麦,雇佣司机张X正在开车收割小麦中,车主毕X登上了收割机的麦仓,当其发现前方的田间低压线路时,便在收割机上喊叫并用麦粒撒向驾驶室试图让司机停车,但司机没有察觉,当收割机在低压线下通过时,毕X后颈部碰触带电低压线,造成低压触电死亡。
经现场勘察,涉案低压线路产权属某村,低压带电导线对地距离4米,收割机高度2.85米。
死者家属李X等5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某村村委、某供电公司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169585元。
问: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请说明理由。
金融源自社会经济活动并服务于社会经济活动。
农机具购置补贴又称农机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
①农民个人、
②农场职工、
③农机专业户、
④农机作业服务组织、
⑤农业专业合作社,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目的是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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