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基金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总额的。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 )的原则。
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直投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 )的前提下,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应当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独开立证券账户,其名称应当注明的内容有( )。
Ⅰ.证券公司名称
Ⅱ.资产托管机构名称
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Ⅳ.基金托管机构名称
证券公司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将( )等正式推广文件,置备于证券公司及其他推广机构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营业场所。
Ⅰ.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Ⅲ.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Ⅳ.资产托管证明
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 )亿元,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限额为( )亿元。
关于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的基本规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Ⅰ.证券公司进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运作,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应当通过专用交易单元进行
Ⅱ.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间的费用,应当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中列支
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购新股,其申报金额不得超过该计划的现金总额
Ⅳ.证券公司应当委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进行托管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