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2014年5月转让某公司限售股1万股,取得转让收入10万元,提供的原值凭证上注明限售股原值为5万元,转让时缴纳的相关税费300元。该业务陈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中国公民宋某是一家公司的营销主管,每月工资收入8000元,2010年取得的有关收入如下:
(1)2010年1月除了取得正常工资外,还取得上年度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元。
(2)2010年5月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字画拍卖,取得收入300000元,拍卖过程中缴纳相关税费2万元,但宋某不能提供合法的财产原值凭证。
(3)2010年6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外旅游,免交旅游费l2000元,另外还取得1000元的福利卡一张。
(4)2010年7月将其两套普通住房中的一套转让,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相关税费2万元。已知该住房为宋某2002年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原房产价款为40万元,宋某为取得安置住房,需另支付货币20万元,取得房屋过程中又缴纳相关税费1万元;宋某对该住房进行装修,实际发生装修费14万元,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5)2010年8月购买“打包”债权,实际支出为50万元,2010年9月处置该债权的40%,取得收入30万元,另支付债权处置过程中的评估费1万元,其他相关税费1万元。
(6)2010年10月1日因公司裁员,与宋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宋某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80000元,已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宋某在该公司工作了3年。
(7)2010年12月从境内某上市公司取得分配的股息、红利所得20000元;取得2010年全年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3000元。
(8)当年还从境外A国取得两项所得,一项发表专业文章取得稿酬收入3800元,另一项是转让某专利取得收入7000元,已分别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50元和1200元。
要求:
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某塑料制品制造企业,2014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7500万元(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300万元,营业外收入12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300万元,营业外支出8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420万元,销售费用1800万元,管理费用120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投资收益17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具体业务如下:
(1)经国务院批准,取得省财政厅财政补贴款100万元并已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省政府文件要求该资金专门用于某项生产技术的研发,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当年尚未使用该资金。
(2)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10万元(含运费10万元),保险公司就该损失赔付了80万元,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3)向100%持股的境内子公司转让一项账面余值(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专利技术,取得转让收入3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4)转让其代企业前三大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形成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40万元。但因历史原因,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且不能准确计算该部分限售股的原值,故已全额计入投资收益。
(5)2014年新购进一台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不含增值税的单位价值为90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万元;此外该公司以前年度购进的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共计35万元,2014年以前已计提折旧16万元,2014年会计上计提折旧7万元。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6)营业外支出的800万元中,有100万元为赞助支出,50万元为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支出。
(7)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针对该笔业务企业会计未做任何账务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李某2011年3月转让其2005年1月购买的一处住房,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5万元,购入时价格30万元。本次转让中李某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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