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甲公司自丁公司购买管理系统软件,合同价款为5000万元,款项分五次支付,其中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购买价款的20%,其余款项分四次自次年起每年7月1日支付1000万元。管理系统软件购买价款的现值为4546万元,折现率为5%。该软件已于当日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对管理系统软件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计算题:
甲公司为对其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0年财务报告于2011年3月31日批准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1年4月30日;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010年10月20日,甲公司被乙公司提起诉讼。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至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代理律师认为甲公司很可能败诉并需要赔偿乙公司600万元。
(2)2011年3月7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需要偿付乙公司经济损失800万元,甲公司未上诉并支付了相关赔偿款。
(3)甲公司2010年实现的会计利润为2000万元且已经对所得税进行了计算,无其他调整事项。税法规定,该项损失在预计时不允许税前扣除,在实际发生时可以于税前扣除。要求:
(1)编制甲公司因诉讼事项于2010年12月31日的会计分录;计算2010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因诉讼事项于2011年3月7日的会计分录。
(3)填列甲公司对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调整数(调增用“+”,调减用“-”)。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7年至20×9年,甲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0×7年1月1日,甲公司以30500万元从非关联方购入乙公司60%的股权,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000万元(含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3000万元),除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外,其余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上述无形资产按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取得乙公司60%股权后,能够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控制。
(2)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20×7年1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为:甲公司向乙公司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为乙公司20×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6%,截至20×8年12月31日,2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7%,截至20×9年12月31日,3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8%;从达到上述业绩条件的当年末起,每持有1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可以从甲公司获得相当于行权当日甲公司股票每股市场价格的现金,行权期为3年。乙公司20×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5%,本年度没有管理人员离职。该年末,甲公司预计乙公司截至20×8年12月31日两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7%,未来1年将有2名管理人员离职。20×8年度,乙公司有3名管理人员离职,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7%,该年末甲公司预计乙公司截至20×9年12月31日3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增长率将达到10%,未来1年将有4名管理人员离职。20×9年10月20日,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取消原授予乙公司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以现金补偿原授予现金股票增值权且尚未离职的乙公司管理人员600万元。20×9年初至取消股权激励计划前,乙公司有1名管理人员离职。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如下:20×7年1月1日为9元;20×7年12月31日为10元;20×8年12月31日为12元;20×9年10月20日为11元。假定不考虑税费和其他因素。
要求:(1)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对乙公司合并所属类型,并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1),确定甲公司的合并成本。
(3)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对该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并说明理由。同时计算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甲公司20×7年度、20×8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的影响,并简述相应的会计处理。
(4)根据资料(2),计算股权激励计划的取消对甲公司20×9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的影响,并简述相应的会计处理。
(5)根据资料(2),判断乙公司对该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并说明理由。同时计算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乙公司20×7年度、20×8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的影响,并简述相应的会计处理。
(6)根据资料(2),计算股权激励计划的取消对乙公司20×9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的影响,并简述相应的会计处理。
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公司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BC会计师事务所和XYZ公司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甲公司于2014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注册会计师自2010年度起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2)2015年10月,审计项目组就某重大会计问题咨询了事务所技术部的B注册会计师,B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于2015年6月购买了甲公司的股票,于2015年12月卖出。
(3)审计项目组成员C曾任甲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出纳,2014年10月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9月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参与审计固定资产项目。
(4)A注册会计师受邀参加了甲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全体参与人员均获得甲公司生产的移动硬盘作为礼品。
(5)甲公司聘请XYZ公司担任某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人,诉讼结果将对甲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甲公司购买的成本核算软件由XYZ公司和一家软件公司共同开发和推广,该软件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或其关联实体。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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