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于1990年4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有几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申请文件,邮戳日为1990年4分月1日,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到该申请文件的日期为1990年4月6日。李某在北京于1990年4月2日向中国专利局额受理处直接递交一份与王某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文件,也名为“保温鞋”的实新型专利申请。
问:
根据《专利法》第28条的规定,申请人王某的“保温鞋”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是寄出的邮戳日而不是专利局的收到日,所以专利局依照《专利法》第9条的先申请原则,授予申请人王某的“保温鞋”实用新型专利权。因为:一、我国《专利法》第28条对确定专利申请日作了明确的规定,“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在本案中,申请人王某的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应为1990年4月1日,而李某的同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0年4月2日。二、根据我国《专利法》第9条关于“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根据先申请原则,由于申请人王某邮寄“保温鞋”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邮戳日比申请人李某递交申请文件的日期早1天,显然申请人王某的申请日在先。因此,中国专利局将“保温鞋”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王某。
某企业2013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期限3个月的短期借款1000000元,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年利率6%。借款利息不采用预提方式,于实际支付时确认。4月1日,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本息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2012年4月1日,王某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其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1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于2012年4月10日向丁某交付了房屋,但双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丁某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于2012年4月20日将该房屋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12年6月1日,王某因病突然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12年6月5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2012年6月10日,小王将该房屋作价130万元卖给杜某,双方于6月11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2012年7月1日,杜某要求叶某返还该房屋,遭到叶某的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与丁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2)丁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如果该房屋于2012年4月12日遭雷击发生毁损,该房屋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小王从何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杜某是否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并说明理由。
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于1990年4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有几名为“保温鞋”的实用新型申请文件,邮戳日为1990年4分月1日,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到该申请文件的日期为1990年4月6日。李某在北京于1990年4月2日向中国专利局额受理处直接递交一份与王某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文件,也名为“保温鞋”的实新型专利申请。
问:
中国公民张某任职于境内某公司,2013年1~4月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993年5月,某学者调查了1973年4月至1993年4月期间,该地区10000名车辆驾驶人员的事故伤害情况,共死亡200人,重伤100人。并发现视力较差可增加伤害事故的发生率,OR值为1.45(0.94~2.22)。
应作何种检查()。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