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康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与康某一起生活的答案

康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与康某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其子(26岁,已婚)和其女(15岁)。该三人均具有甲国国籍。一日,四人在某餐厅吃饭,与邻桌发生口角,引发斗殴并致对方重伤。警方赶到时,斗殴已结束。甲国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单选题
2021-12-29 17:00
A、警方可直接对康某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B、警方可直接对其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C、警方可直接对其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D、警方不得对康家的任何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感兴趣题目
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
解剖外国人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或者其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有关官员到场,并请死者家属或者其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有关官员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或者其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有关官员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可以解剖尸体。
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
司法监督的主体除了人民法院,还有()
我国最高司法机关收到外国司法机关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后,在审查中发现下列情形,可拒绝提供司法协助()
甲国法院欲请我国法院协助完成一刑事司法协助事项,在符合下述( )条件下,我国法院才可以协助完成请求事项。
张某、陈某与外商康某三人协商共同出资,设立一家经营食品加工的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成为( )
王某为其子王强(现年15岁)投了人身保险,至今已缴纳保险费满3年,受益人为其妻刘某和其母赵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已知甲国是一个多法域的国家,甲国中东甲和西甲两个区域分别施行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中国公民张某经常居所在东甲区,同时在西甲区还有别墅一套,另外其在甲国和中国还有投资股权和存款若干。后张某因病在东甲区去世而未立遗嘱。其甲国妻子和中国的子女因继承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法院。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上述财产继承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相关题目
完善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的要求。
A是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一等秘书,一日,A在乙国商店购买服装时,将一晚礼服窃走.后被发现。对此()
司寇是中国古代上起西周晚期,下迄春秋战国对中央最高专职司法官员的称呼。( )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6月5日,甲县烟草专卖局在路查时发现,张某携带有9件A品牌卷烟准备带到外省市。经调查,主要情况如下:张某系本省烟草工业企业公务人员,携带证上注明的携带人为该工业企业另一公务人员康某,因康某生病住院,张某临时代替康某将该批卷烟带到外地。由于超过个人携带最高限量,康某当时申请了三份携带证,每份携带证开有3件A品牌卷烟;其中一份携带证原件丢失,张某携带了加盖开证机关公章的复印件。
被鉴定人李某,男,26岁。一天经过邻居叶某门口时,突然拿菜刀将叶某头背砍伤。被警方抓获后,家属提出李某患有精神病,希望进行司法鉴定。李某此次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应是()
被鉴定人李某,男,26岁。一天经过邻居叶某门口时,突然拿菜刀将叶某头背砍伤。被警方抓获后,家属提出李某患有精神病,希望进行司法鉴定。对李某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除了解有关情况外,以下哪点非常重要()
中国公民王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6年获甲国批准。2007年5月王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王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国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王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王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A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目前系统对于账户已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况下不允许()
康某,男,50岁。两月前在某中医院诊断为郁证之心肾阴虚证,口服中药治疗。现出现心烦失眠、多梦遗精症状,其首选方剂是()
秦在战国时已设有()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成员,MARY是甲国派驻乙国的文化参赞,JACK是甲国派驻乙国的三等秘书,PETER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外交随员,JOHNSON是MARY的丈夫,与MARY同住并担任使馆的司机。下列关于乙国法院的做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康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与康某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其子(26岁,已婚)和其女(15岁)。该三人均具有甲国国籍。一日,四人在某餐厅吃饭,与邻桌发生口角,引发斗殴并致对方重伤。警方赶到时,斗殴已结束。甲国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对外驻华大使馆、领事馆的自用车辆,免征()
甲国与我国签订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现甲国欲向一中国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传票,由于两国在民事司法协助方面无互惠关系,甲国驻华使馆遂将传票直接寄给某高级人民法院,请求代为送达。某高级人民法院应当()。
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首要基本范畴,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同时追求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主题。下列哪些现象不是司法公正所要求的?
资本主义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司法原则和司法制度,其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
法律救济一般包括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在教育领域还有()和()等特定救济方式。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