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损失。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
要求: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损失。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损失。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银行是A股上市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咨询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在对甲银行2013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存在下列事项:(1)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银行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的父亲于2013年1月按正常的程序从甲银行取得200万元房贷,贷款利率比一般贷款人低0.8%。
(2)B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银行2009年至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2012年3月5日签署了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B注册会计师未参与甲银行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甲银行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由K注册会计师负责,K注册会计师于2013年4月2日签署了2012年度审计报告,甲银行亦于2013年4月2日对外公布了该年度已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B注册会计师于2013年4月2日提出辞职请求,2013年4月3日离开了ABC会计师事务所加入了甲银行担任甲银行内部控制部部长。ABC会计师事务所对B注册会计师2013年4月3日离开事务所加入审计客户甲银行担任甲银行内部控制部部长的事项进行评价后认为,B注册会计师2013年的离职符合本所对"关键审计合伙人"冷却期的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继续承接甲银行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业务委托。
(3)乙银行和甲银行均属于丙集团的重要子公司。丙集团于2013年2月聘请XYZ咨询公司为乙银行和甲银行提供与财务会计系统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服务。
(4)XYZ咨询公司的合伙人C的儿子持有甲银行少量的债券,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这些债券市值为10000元。合伙人C自2012年起为甲银行的全资下属某分行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服务,且在服务过程中不承担管理层职责。
(5)丁公司是中国境内主板上市公司,丁公司持有甲银行51%的股权,且对丁公司重要。甲银行审计项目经理D注册会计师的父亲于2013年10月购买1000股丁公司股票,截止2013年12月31日,这些股票市值近3000元。
(6)甲银行于2013年初兼并了戊担保公司,戊公司占有兼并后的甲银行总资产的25%,为了使戊公司形成与甲银行统一的财务信息系统,甲银行聘请XYZ咨询公司重新设计戊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请填下表。
2010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有()。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若(),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2010年1月,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在北京成立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客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在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
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B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要求:
ABC会计师事务所于20×7年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了尽快开展上市公司审计业务,ABC会计师事务所从XYZ会计师事务所招聘A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公司审计部经理。A注册会计师将XYZ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甲公司带入ABC会计师事务所。
在对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并与上市公司审计部副经理B注册会计师共同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受到审计资源的限制,A注册会计师认为,自己过去5年一直担任甲公司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非常熟悉甲公司情况,因此要求项目组不再了解甲公司及其环境,直接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为了保证审计质量,A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整个审计业务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复核。
要求:
上市公司甲公司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在对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ABC会计师事务所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相关的事项:
(1)A注册会计师在2006年度至2010年度期间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经理,并签署了2009年度和2010年度甲公司审计报告。2011年度,A注册会计师新晋升为合伙人,担任甲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针对上述第(1)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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