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妇女受到家庭暴力不报案,或者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和干预,以至于演变成严重的致伤、致残和致死案件。究其原因,是因为人们普遍缺少对家庭暴力的认识,而法律中又没有制裁家庭暴力的具体条文规定。如果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开展干预,通常需要妇联、公检法司、医院卫生等多个机构的合作,采取综合干预和解决问题的策略。但是,各方的合作到目前为止缺少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保障。因此,社会工作者需要加强的工作环节是()。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投诉,这些组织在接到投诉后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依法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妇女合法权益的( )
促进妇女在就业、教育、参政等方面的平等待遇,改善妇女的贫困状态,保护妇女不再遭受家庭暴力、性侵犯、被拐卖等威胁,这些属于满足妇女( )的需要。
妇女社会工作是以妇女为对象,运用( )视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和方法,在总结和提炼本土的妇女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妇女存在的特殊问题和发展问题,满足妇女的需要,维护妇女权益。
目前,家庭暴力、拐卖妇女、对妇女包括女童的性侵犯,以及对从事商业性服务的妇女的剥削和暴力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一定的干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社会工作干预原则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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