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对山区贫困地区的捐款80万元,在计算所得税时未做纳税调整。该企业在本年度会计利润为500万元,则应补缴企业所得税()万元。
2018年某企业实现营业利润6 000万元(其中包含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发生营业外收入150万元,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包含税收滞纳金支出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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