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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属于()

单选题
2022-01-01 01:06
A、劳动行政法规
B、劳动规章
C、地方性劳动法规
D、劳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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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C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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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协理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的工作程序是做好准备工作、接待登记和()
劳动保障协理员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的工作程序是()、接待登记和整理与反馈
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提出要要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根据《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劳动法》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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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职工代某在公司所属工地工作时,遇工地爆破作业,代某按要求撤离躲藏后被放炮飞过来的小石头打中头部,导致伤残,双方因工伤赔偿引发了劳动争议。随后,代某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厅经调查作出了认定代某受伤为工伤的认定。建筑公司对此认定不服,向劳动保障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建筑公司的理由是,事发时,警戒员已吹响了表示警戒的哨音,要求在现场的工作人员中止工作,离开各自的工作区域,而不是要工作人员继续留守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因此哨音响起后,工作时间即已中止。所有的工人均应听从哨音的指挥离开工作区域。而代某在听到哨音中止工作后,没有按规定离开工作区域,因此造成了受伤的结果。虽然代某是在工作区域内受到伤害,但当时工作已按要求中止,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内及因工作原因。同时代某又未按要求撤离工作区域,在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对代某受伤的认定,不能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等规定,认定为工伤。 劳动保障厅认定代某受伤应为工伤。其理由是,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四款“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以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8号)第六条“关于工伤认定问题。对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的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犯罪或自杀行为”。劳动保障厅认为,代某受伤时,首先具备在“工作时间内”的条件,虽然爆破警戒员吹响了哨音,要求现场工作人员疏散,但并非中止工作时间;其次,具备在“工作区域内”的条件,代某受伤是在“工作区域内”,虽然代某等人未按要求撤离,在事故发生时有一定的过错,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与爆破警戒员未尽到责任,以及企业对职工安全生产常识教育和安全措施不力有关系。因此,认定代某是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工作原因”和“企业不安全因素”而造成的意外伤害,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的责任,也应认定为工伤。 劳动保障部经审查,认为劳动保障厅作出的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充分、内容适当、程序合法。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维持劳动保障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老王是一名残疾人,长期失业在家。劳动保障协理员小赵积极为其联系工作,每次有新的招聘信息,小赵都上门告诉老王。经过小赵的努力,老王终于找到了满意的工作。小赵的做法符合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守则中()要求的
张某某于1999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同年10月份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3年,从1999年I0月5日起,到2002年10月4日止。 第二条实行每周5天,每天10小时工作制。 第三条张某某工作岗位为技术科化验员。 第四条每月工资800元。 第十二条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将纠纷交由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该劳动合同中,除了工作时间与《劳动法》不符外,其余条款均与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不相违背。2000年3月,张某某提出每日工作1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厂方缩短工作时间。厂长史某当即宣布,既然合同的有关工作时间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如有意见,就另请高就。4月2日,厂里安排另一人接替,停止张某某工作。张某某不服,按照劳动合同中的争议处理条款,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时间应当改为每天工作8小时。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审查,认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时间条款不符合《劳动法》第36条关于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44小时的工作制度的规定,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裁决劳动合同无效,终止劳动关系。张某某不服,诉至区人民法院。 张某某在起诉状中诉称:虽然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不符合,但其他主要条款仍符合法律,该条款不能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仲裁机关的仲裁是错误的,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且缩短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区人民法院经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并查看原来的劳动合同后认为:劳动工作时间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其余条款合法,该不合法的条款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同时,造成工作时间条款约定无效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而不在于劳动者。既然其余条款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除将工作时间的条款改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外,其余条款仍须继续执行。双方劳动关系应继续维持,被告因此而终止合同,停止原告工作的决定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第18条、《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之规定,区人民法院判决(1)该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条款改为每天工作8小时。(2)劳动合同除工作时间条款外仍然有效,应当履行。(3)恢复原告工作,工资照发。 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条款无效是否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最低工资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张某某于1999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同年10月份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3年,从1999年I0月5日起,到2002年10月4日止。 第二条实行每周5天,每天10小时工作制。 第三条张某某工作岗位为技术科化验员。 第四条每月工资800元。 第十二条若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应将纠纷交由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该劳动合同中,除了工作时间与《劳动法》不符外,其余条款均与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不相违背。2000年3月,张某某提出每日工作1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要求厂方缩短工作时间。厂长史某当即宣布,既然合同的有关工作时间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如有意见,就另请高就。4月2日,厂里安排另一人接替,停止张某某工作。张某某不服,按照劳动合同中的争议处理条款,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时间应当改为每天工作8小时。 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过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审查,认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时间条款不符合《劳动法》第36条关于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44小时的工作制度的规定,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裁决劳动合同无效,终止劳动关系。张某某不服,诉至区人民法院。 张某某在起诉状中诉称:虽然劳动合同中工作时间不符合,但其他主要条款仍符合法律,该条款不能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仲裁机关的仲裁是错误的,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且缩短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区人民法院经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并查看原来的劳动合同后认为:劳动工作时间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其余条款合法,该不合法的条款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同时,造成工作时间条款约定无效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而不在于劳动者。既然其余条款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除将工作时间的条款改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外,其余条款仍须继续执行。双方劳动关系应继续维持,被告因此而终止合同,停止原告工作的决定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第18条、《国务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之规定,区人民法院判决(1)该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条款改为每天工作8小时。(2)劳动合同除工作时间条款外仍然有效,应当履行。(3)恢复原告工作,工资照发。 张某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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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 )。

我国《劳动法》规定,对怀孕( )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的情形有(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列关于怀孕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近日,家住江海市崇海区红旗街道跃进社区的王姐高兴地对前来检查工作的崇海区劳动保障局局长说:“自从8月份劳动保障协理员给我推荐了工作以后,我的生活踏实多了。”
王姐,户籍在江海市崇海区大柳树街道樱花社区,去年从市化工集团失业,丈夫长年患病,无劳动能力,儿子不满十岁,生活过得很艰难。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小李了解这一情况后,着手对其开展了就业援助。
经王姐本人申请,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按相关程序帮助她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确定她为就业援助对象。根据王姐的实际情况,协理员小李推荐她到红星社区从事保洁工作。
为使就业援助落到实处,协理员小李还定期对王姐进行回访,了解她的工作情况。

王姐提出就业援助对象申请的单位应是()

近日,家住江海市崇海区红旗街道跃进社区的王姐高兴地对前来检查工作的崇海区劳动保障局局长说:“自从8月份劳动保障协理员给我推荐了工作以后,我的生活踏实多了。”
王姐,户籍在江海市崇海区大柳树街道樱花社区,去年从市化工集团失业,丈夫长年患病,无劳动能力,儿子不满十岁,生活过得很艰难。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小李了解这一情况后,着手对其开展了就业援助。
经王姐本人申请,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按相关程序帮助她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确定她为就业援助对象。根据王姐的实际情况,协理员小李推荐她到红星社区从事保洁工作。
为使就业援助落到实处,协理员小李还定期对王姐进行回访,了解她的工作情况。

对王姐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程序中,负责最后审核认定的是()

近日,家住江海市崇海区红旗街道跃进社区的王姐高兴地对前来检查工作的崇海区劳动保障局局长说:“自从8月份劳动保障协理员给我推荐了工作以后,我的生活踏实多了。”
王姐,户籍在江海市崇海区大柳树街道樱花社区,去年从市化工集团失业,丈夫长年患病,无劳动能力,儿子不满十岁,生活过得很艰难。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小李了解这一情况后,着手对其开展了就业援助。
经王姐本人申请,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按相关程序帮助她进行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确定她为就业援助对象。根据王姐的实际情况,协理员小李推荐她到红星社区从事保洁工作。
为使就业援助落到实处,协理员小李还定期对王姐进行回访,了解她的工作情况。

协理员小李在进行跟踪回访过程中,不正确的做法是()
()是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守则“严格执行国、地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
按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守则的要求,劳动保障协理员在服务过程中要(),耐心倾听服务对象的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和周到的服务,想方设法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困难
下列工作内容,()不属于劳动保障协理员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按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守则的要求,劳动保障协理员在服务过程中要积极主动,耐心倾听服务对象的要求,为服务对象(),想方设法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困难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属于()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
1995年5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指出职工每周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工作时间是()。
()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为了使入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劳动保障协理员要对当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有所了解
根据1988年6月国务院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至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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