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合同:一是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16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180万元;二是采购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60万元货物,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甲公司应缴纳印花税()。
计算题:
某企业2004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1)实收资本比2003年增加100万元;开立新增帐簿6本;
(2)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注明租金为300万元,年利率5%:
(3)与甲公司鉴订以货换货合同,本企业的货物价值350万元,甲公司的货物价值355万元;
(4)与乙公司签订受托加工合同,为乙企业加工货物,由本企业提供价值80万元的原材料和价值15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加工费20万元;
(5)与丙公司签订转让技术合同,转让收入由丙公司按2004年一2006年实现利润的30%支付;
(6)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用8万元(其中含装卸费0.5万元);
(7)与铁路部门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20万元。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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