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涉外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
(1)仲裁意愿。它是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争议交付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它指提交仲裁的争议范围,一般应写明: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某仲裁机构解决。
(3)仲裁地点。它是仲裁协议中的主要内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和实体法有密切的关系,应写明在哪个国家、哪个城市进行仲裁。
(4)仲裁机构。它是指受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机构。国际上有常设仲裁机构和临时仲裁庭两种。
(5)仲裁程序规则。它是进行仲裁的准则。仲裁申请、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裁决和收取仲裁费都在仲裁程序规则中作出具体的规定,供当事人和仲裁员参照执行。
(6)仲裁裁决的效力。它主要是指裁决是否具有终局性,是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我国法律规定,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当事人不得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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