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解释特别提款权的含义。并说明特别提款权的价值是如何确定的?
①特别提款权(简称为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69年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为“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它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
②特别提款权创立初期,规定1SDR单位含有0.888671克纯金,即与美元等值。1973年西方主要国家的货币纷纷与美元脱钩,实行浮动汇率,1974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宣布改用一个16种货币的“篮子”作为SDR定制标准,每5年对篮子货币的组成和货币比重进行调整。1980年,IMF又宣布篮子货币简化为5种,即美元、联邦德国马克、日元、法国法郎和英镑。1999年后以欧元取代德国马克和法国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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