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2012年向子公司销售商品20000元,销售成本16000元;子公司购进的该商品本年全部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年末存货。子公司年末发现该存货已部分陈旧,假定母.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25%。分别以下两种情况编制合并抵消分录。
(1)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降至18400元。
(2)若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降至15200元。
(1)在2012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抵消分录如下:
借:营业收入 20000
贷:营业成本 20000
借:营业成本 4000
贷:存货 4000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16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6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00
贷:所得税费用 600
(2)在2012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抵消分录如下:
借:营业收入 20000
贷:营业成本 20000
借:营业成本 4000
贷:存货 4000
借: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40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4000
某公司年初存货为15000元,年初应收账款为12700元,年末流动比率为3,速动比率为1.3,存货周转率为4次,流动资产合计为27000元。
公司本年销售成本为()元。母公司2012年向子公司销售商品20000元,销售成本16000元;子公司购进的该商品本年全部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年末存货。子公司年末发现该存货已部分陈旧,假定母.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均为25%。分别以下两种情况编制合并抵消分录。
(1)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降至18400元。
(2)若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降至15200元。
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B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8000元。货到后B公司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要求在价格上给予3%的折让。B公司提出的销售折让要求符合原合同的约定,A公司同意并办妥了相关手续,假定发生销售折让时还未确认收入,则A公司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为()元。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08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3月2日,向B公司赊销某商品100件,每件标价200元,实际售价180元(售价中不含增值税额),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B公司。代垫B公司运杂费200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2)3月4日,销售给乙公司商品一批,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乙公司以一张期限为60天,面值为23400元的无息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该批商品成本为16000元。
(3)3月8日,收到B公司3月2日所购商品货款并存入银行。
(4)3月11日,A公司从甲公司购买原材料一批,价款20000元,按合同规定先预付40%购货款,其余货款验货后支付。
(5)3月20日,因急需资金,A公司将收到的乙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年贴现率为10%。
(6)3月21日,收到从甲公司购买的原材料,并验收入库,余款以银行存款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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