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认为,以“法律”或者“升上掌权地位的那些人发布命令的权力”为基础的权力属于()
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的基本假设及韦伯的“科层制”为基础,采用制度或法理的研究方法,以正式的政府组织机构作为研究的重要领域,并致力于行政管理的一般原理和原则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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