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的。
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依据属地管辖原则规确的。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关于管辖的一种灵活规定,是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就合同争议和财产权益争议诉讼的管辖法院,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约定由某一法院管辖。
4.默认管辖。默认管辖是行为人对某事不作明确反对的,即认为是默默地认可了这一事项。
5.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民事诉讼规定某种诉讼只能由某个法院专门管辖,其他任何法院均无管辖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加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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