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通常由大股东组成,小股东因股权小不能进入董事会,因此小股东的利益很容易受到大股东的侵犯。设立独立董事制度,是希望独立董事能够代表小股东,形成对大股东的制衡。但独立董事由公司董事会聘请并支付报酬,这就形成了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会在经济上的“同盟”关系,使得独立董事很难站在小股东立场上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力。如果以下陈述为真,哪一项最有力地支持了上述专家的结论()
华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且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于2012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如何走出面临的困境。2012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向大股东发出召开2012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大股东(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
(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亏损问题的措施;
(2)改选公司监事二人。会议有90名股东出席。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是: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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