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有哪些?
(1)条款(A)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条款(A)承保范围较广,采用了“一切风险减去除外责任”的规定方式。其承保风险是:
①承保“除外责任”各条款以外的一切风险所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
②承保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
③根据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条款A的除外责任包括一般除外责任、不适航和不适货除外责任、战争险除外责任、罢工险除外责任。但条款(A)的除外责任中不包括“海盗行为”和“恶意损害条款”。
(2)条款(B)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条款(B)的承保风险是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其承保的风险有:
①归因于火灾、爆炸所造成的灭失或损害;
②归因于船舶或驳船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所造成的灭失或损害;
③归因于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所造成的灭失或损害;
④归因于避难港卸货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害;
⑤归因于地震、火山爆发或雷电所造成的灭失和损害;
⑥共同海损的牺牲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
⑧由于抛货或浪击人海引起保险标的损失;
⑨由于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贮存处所引起保险标的损失;
⑩货物在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整件的全损。
条款(B)的除外责任是条款(A)的除外责任再加上条款(A)承保的“海盗行为”和“恶意损害险”。
(3)条款(C)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条款(C)的承保风险比条款(B)少,它只承保“重大意外事故”的风险,而不承保(B)中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雷电等)和非重大意外事故(如装卸过程中的整件灭失等)。条款(C)的除外责任与条款(B)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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