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1)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具备合格的管辖权; (2)外国法院进行的诉讼程序是公正的; (3)外国法院的判决已生效; (4)外国法院的判决必须合法; (5)外国法院判决不与内国法院就同一当事人之间的同一争议所作的判决相冲突; (6)外国法院适用了请求国冲突规范所指定的准据法(这种条件只是为少数国家的法律所规定); (7)存在互惠关系; (8)不得与内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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