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见实务问题
1、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的处理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点
3、留置权及其行使
(1)留置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所谓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财产;并以留置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①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②须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
③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2)享有留置权的人同债权人
①保管合同债权人
②运输合同债权人
③加工承揽合同债权人
④信托合同债权要
(3)关于留置权的其他几个问题
4、可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
(1)免责条款
(2)不可抗力
5、有关合同转让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特征
①合同的转让并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
②合同的转让导致合同主体的变体,
③合同的转让通常要涉及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即原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
(3)有关合同转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合同的转让不同于股权转让。
②合同转让不同于转包行为。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④由于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涉及原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要求在转让合同的义务或权利时,应当取得原合同当事人的另一方的同意或者及时通知另一方。
⑤法定的合同转让。
6、关于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问题
合同的效力仅及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而不能及于第三人。
7、格式条款的履行问题
(1)格式条款的概念
(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⑥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
⑦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3)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