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私自将取得的支票上金额由1万元改为10万元,这属于()票据。
2014年,某居民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年初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4)“投资收益”为45万元,其中:从境内A非上市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O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均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6)2014年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投资额20万元,2月份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计算该企业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014年,某居民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年初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4)“投资收益”为45万元,其中:从境内A非上市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O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均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6)2014年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投资额20万元,2月份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计算该企业厂房扩建支付的利息应调增的会计利润;2014年,某居民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年初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4)“投资收益”为45万元,其中:从境内A非上市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O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均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6)2014年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投资额20万元,2月份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计算该企业购置专用设备应调增的会计利润;2014年,某居民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年初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4)“投资收益”为45万元,其中:从境内A非上市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O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均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6)2014年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投资额20万元,2月份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计算该企业接受捐赠应调增的会计利润;2014年,某居民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年初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4)“投资收益”为45万元,其中:从境内A非上市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O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均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6)2014年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投资额20万元,2月份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计算该企业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2014年,某居民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年初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4)“投资收益”为45万元,其中:从境内A非上市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O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均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6)2014年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投资额20万元,2月份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计算该企业工资及三项经费的纳税调整额;2014年,某居民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年初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4)“投资收益”为45万元,其中:从境内A非上市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O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均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6)2014年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投资额20万元,2月份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计算该企业2014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014年,某居民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年初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该厂房于9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
(4)“投资收益”为45万元,其中:从境内A非上市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O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均已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6)2014年2月份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投资额20万元,2月份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计算该企业2014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某商业银行2013年第三季度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80万元,支付人民币存款利息支出60万元; (2)转让某种债券的买卖价差为10万元; (3)出纳长款收入15万元,销售金银收入30万元; (4)办理各种结算款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40万元; (5)销售2年前自建并已使用过的房产取得收入200万元; (6)出租另一处房产取得租金收入1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5)小题。
商业银行第三季度合计应纳营业税为()万元。某商业银行2013年第三季度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80万元,支付人民币存款利息支出60万元; (2)转让某种债券的买卖价差为10万元; (3)出纳长款收入15万元,销售金银收入30万元; (4)办理各种结算款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40万元; (5)销售2年前自建并已使用过的房产取得收入200万元; (6)出租另一处房产取得租金收入1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1)~(5)小题。
贷款利息收入与转让债券合计应纳营业税为()万元。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白酒生产和销售、出口业务,2012年1月份和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月5日,从某种植公司购进玉米100吨,总价款30万元,取得了农产品销售发票;
1月12日,从国内购进修理配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杂费1万;
(2)1月25日,出口自产高档粮食白酒1吨,出口离岸价格16万元,已经按规定纳税申报;
(3)2月5日,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13万元,支付进口关税14.40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取得货运发票,发票注明运费7万元;
(4)2月进口两台电子酿酒机械设备自用,支付给国外的买价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支付进口关税7.10万元;
(5)2月国内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2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未取得货运发票;当月将3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
(6)2月将单位用过一年的旧机器出售,取得含税收入10万元,该机器原值20万元,已提折旧1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7)2月1日将自产A型白酒130吨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2月15日付款,15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340万元、增值税税额397.8万元,代理商30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8万元支付给企业;
(8)2月12销售自产A型白酒10吨给本企业关系户,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80万元;
(9)2月25日,企业所在地区发生雪灾,购进的玉米质量发生异变不能使用,成本为15万元;2月28日,前期购进的免税农产货品由于管理不善被盗,账面成本为2.58万元(假定为自行运输,不涉及运费)。
其他相关资料:①粮食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②白酒成本利润率10%;③退税率13%;④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某工业企业2011年销售收入5500万元,销售成本26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500万元,销售费用1100万元,管理费用790万元,财务费用41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0。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企业2011年发生如下业务:
(1)管理费用中,60万元为预计负债支出;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20万元。
(2)财务费用中,31万元为向无关联关系的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已知该笔借款本金3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9%,企业与个人签订了借款合同。
(3)销售费用中,115万元为支付给某中介单位的销售佣金(未超过合同金额的5%),取了相关发票,佣金中的40%为现金支付。
(4)营业外支出中,70万元为未履行购销合同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10万元为未按时缴纳税款支付的滞纳金。
(5)5月份接受捐赠取得原材料一批,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11.7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6)2月份购进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24万元,当月投入使用。企业将该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已知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全部在当年销售,相关成本已结转。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设备净残值率规定为10%,设备折旧年限按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计算。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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