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销售其他植物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