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评价李斯特的贸易保护主义学说。
李斯特的贸易保护主义:
基本观点:1对古典贸易理论提出批评:<1>指出“比较成本说”忽视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只注重交换价值,不注重生产能力的形成,因而不利于德国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国际竞争实力的增强,不利于德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经济独立;<2>批评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忽视了各国历史和经济上的特点,认为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应全面考虑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取决于该国当时所具备的各种条件及所达到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程度,国家经济发展可划分为5个阶段(1原始为开化时期2畜牧时期3农业时期4农工业时期5农工商时期);<3>主张国家干预经济活动政府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部分限制,保证国家经济利益,从而保证个人持久利益(举例风力与人力对森林成长过程中的作用)
保护对象与保护时间:1农业不需要保护2一国工业虽然幼稚,但在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时,也不需要保护3只有刚刚开始发展且遭遇国外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的工业才需要保护
保护时间:以30年为最高期限,如果在此期限内,被保护的产业始终发展不起来,那就放弃保护
保护手段通过禁止输入与征收高额关税的方法来保护幼稚工业,以免税或征收少量进口关税的方式鼓励复杂机器进口
评价:1、李斯特对保护政策必要性、阶段性和具体措施的阐述使贸易保护理论形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确立了它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牢固地位。其“生产力论”将汉密尔顿提出的保护工业特别是“幼稚工业”的意义上升到了发展生产力和维护民族利益的高度|撇开了保护政策维持国内市场、保持国内价格等一些表面的作用|使之服务于发展国内生产力的长远目标|从而抓住了落后国家发展致富的关键所在|表现出非凡的远见和强烈的务实精神。“国家经济学”抓住了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内在本质|着眼于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反映了它们的实际要求。他这种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2、尽管存在种种的合理性和进步性|李斯特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体系归根结底还是不科学的。他把政治经济学归结为国家经济学|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经济生产客观规律的普遍意义|过分强调了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他的“经济发展阶段说”|从表面现象出发|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归结为国民经济部门的变迁|而撇开了生产关系这个根本因素|因此不能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变化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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