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代表任务和主要内容。
核心思想:如果贸易保护的长期利益可以弥补短期的损失,则进行保护是有利可图的。
该观点的最早持有者:汉密尔顿、李斯特。
幼稚产业的含义:所谓幼稚产业(infant industry)是指,处于成长阶段尚未成熟、但具有潜在优势的产业。农业不需要保护,成熟工业也不需要保护,只有那些尚未成熟的,但是却具有潜在优势的幼稚产业才需要保护,保护是有时限的,其目的是发展本国的工业,使得这些幼稚产业在保护期成长起来,再取消保护后能够和国际上其它同类产业相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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