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李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
B、秦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C、简易程序中,法院以捎口信的方式通知原告开庭时间,开庭后原告没有到庭
D、张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考查按撤诉处理的条件,根据《民诉意见》第159条的规定,A项错误;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18条的规定,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故C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158条规定,B项正确,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