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载定不服的的答案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载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

单选题
2022-01-04 04:58
A、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B、停止裁定的执行
C、如果申请人提出,可停止裁定的执行
D、如果被申请人提出,可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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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A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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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或者()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民事、行政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错误造成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赔偿的,国家()。
当事人在民事、行政案件中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错误造成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赔偿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申请并同意采取措施的,应当()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水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在仲裁程序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的正确程序是什么?()
在仲裁程序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的正确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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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程序中,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的正确程序是什么?

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 一次。
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不同。先予执行是暂先执行制度;财产保全是 。
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申请并同意采取措施的,应当( )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 )。【2013】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载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
当事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
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所在地的(  )裁定并执行。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复议期间()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裁定,可以()一次,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生效后,当事人最多有()时间申请强制执行。
对当事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必须在()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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