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