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兑换业务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1)办理出纳业务的行处,必须办理兑换业务,并挂牌营业。 (2)坚持“先兑入,后兑出”的原则。 (3)兑入现金,在兑换人离柜前不得与其他款项混淆。 (4)收回损伤币不得流通使用,应及时整点入库。 (5)兑换残币、污损人民币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6)凡兑换的票币必须进行复点。 (7)残损外币不予兑换,可办客户办理托收。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