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资产阶级革命派法律思想的内容及特点。
戊戌变法的迅速失败,迫使资产阶级先进分子另辟蹊径寻找救国道路。中国近代政治法律思潮的重大转折开始了。1900年前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民派开始成为旧民主主义革命主角,登上政治舞台。在于改良派、保皇派的激烈论战中,革命民主主义思想迅速传播,逐渐成为本世纪初期社会思潮的主流。
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推翻君主专制,实行三民主义。
资产阶级革命派指出,只有革命,推翻清朝的封建专制统治,才能拯救中国。他们的政治纲领是"基本于民"的三民主义。孙中山在《民刊发刊词》中明确提出了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三民主意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指导思想。
第二、批判君主立宪,主张五权宪法。
资产阶级革民派认为,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都是"反夫进化之公理也,是不知文明之真价也"。因此必须拿起武器,推翻清朝封建专制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资产阶级革命派认为,实行无权宪法,才最适合中国的国情,才能把国家治理好。
第三、实行资产阶级法治。
资产阶级革命派在推翻清朝建立民国后所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一系列法律法令中,贯彻了他们的宪法原则,主张实施资产阶级法治。他们认识到"国家除了官吏之外,次重要的是法律",对一个现代国家来说,"当专以法律为治"。
第四、批判封建礼教。
封建礼教是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资产阶级革命派根据资产阶级人性论和自由和平等学说,对这种"奴隶之教科书"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批判。封建礼教是封建统治者强加在人民身上的精神枷锁。
他们对封建礼教的批判,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超过了戊戌变法时期的改良派,成为当时思想解放的一个重要标志,成为后来五四运动中反封建礼教、争取民主科学的先声。
他们法律思想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第一,具有反封建性。揭露和批判清王朝的黑暗和腐朽。
第二,具有民主性。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主张学习西方的分权学说和法治原则。
第三,具有民族性。力图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和中国国情结合起来
第四,具有一定的反帝性。主张推翻作为"洋人的朝廷"的清政府,收回治外法权,建立主权平等的民族独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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