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矩调幅系数"这一概念是如何定义的?若将该系数记作β,调幅后的弯矩值是βMze还是(1-β)Mze?
对于调幅系数,有两种说法:
(1)《高规》5.2.3条第1款指出"装配整体式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7~0.8;现浇框架梁端负弯矩调幅系数可取为0.8~0.9"。此处,调幅后的弯矩值应是βMze。
(2)三校合编《混凝土结构》(中册,第二版,2003年)的15页在介绍调幅法时依据的是《钢筋混凝土连续梁和框架考虑内力重分布设计规程》(CECS51:93)。在该规程中,弯矩调幅系数β被定义为"(按照弹性理论算得的弯矩一调幅后的弯矩)/按照弹性理论算得的弯矩"。其4.1.6.2条规定:"在弹性分析的基础上,降低连续梁各支座截面的弯矩,其调幅系数不宜超过0.20"。其4.1.6.3条规定"在进行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时,连续梁各支座截面的弯矩设计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当连续梁搁置在墙上时,M=(1-β)Mze"。
关于现浇框架梁端弯矩调幅,正确的说法组合为()
①、满足强柱弱梁的设计原则
②调幅系数为0.7-0.8
③调幅可方便施工
④可节省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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