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
由孟德斯鸠所著,发表于1748年。该书内容广泛,包括了政治理论、法律理论、经济理论等多项内容,认为法的精神是法律与其他事物间的关系,提出了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政体和政体原则是影响法律的重要因素,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完善了洛克的分权理论,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
( )政治思想是沟通古代希腊政治思想和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重要桥梁。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