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造船、购船又非光船租赁而所有人与实际经营人处异地的船舶,如何办理临时船舶国籍证书?
船舶所有人在其所在地就近选择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后,由该船舶登记机关根据所有人的申请出具一份给经营人所在地船舶登记机关的书面情况说明,后者据此受理经营人的申请,参照光船租赁的形式,签发临时国籍证书。
ISM规则中,“公司”是指()。
Ⅰ.船舶所有人;
Ⅱ.船舶经营人;
Ⅲ.光船租赁人。
STCW公约所要求的船员培训包括()。
Ⅰ、为申请适任证书考试者而安排的考证培训;
Ⅱ、为保证持证船员不断精通业务并掌握最新知识而安排的专业培训;
Ⅲ、为提高所有船员或某类船员单项专业技能而要求的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的规定,在中国籍海船上任职的船长、甲板部高级船员金额值班水手应当持有与其所服务的()和所担任的植物相符的有效适任证书。
①船舶航区;
②船舶种类;
③主机功率;
④船舶吨位。
在()上服务的船员不适用于我国现行《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Ⅰ.军用船舶;
Ⅱ.营业的游艇;
Ⅲ.渔船;
Ⅳ.构造简单的木质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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