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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中,船舶在航行中船员和船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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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中,船舶在航行中船员和船舶同时失踪,失踪满()以上称为失踪,属于保险责任。
单选题
2022-06-29 05:26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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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B
试题解析
船舶失踪也属于保险责任,但必须具备三个条件:①船舶在航行中失踪;②船员和船舶同时失踪;③失踪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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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惯例,船舶失踪半年仍无消息可视为实际全损。
船舶失踪视为 ( )
如载货船舶失踪,经过一定时间(例如六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的,视为推定全损。
船舶失踪达半年以上可以推定全损处理。
船舶灭失(含拆解、沉没)或失踪后,其船舶登记档案应再保存()年以上。
根据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船舶灭失或失踪后()个月内应进行注销登记。
失踪是指船舶因不明原因失去音信(通常为30天以上)。()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中,船舶在航行中船员和船舶同时失踪,失踪满()以上称为失踪,属于保险责任。
根据规定,船舶灭失或失踪后几个月内应进行注销登记()。
应进行船舶注销登记的情况有()。 Ⅰ.船舶失踪;Ⅱ.船舶所有权转移;Ⅲ.船舶沉没和拆解;Ⅳ.船舶抵押合同解除时。
保险船舶试航时,在预计返回建造地点日期起超过(),尚未得到它的行踪消息,即构成船舶的失踪。
船舶在合理时间内未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满()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的,为船舶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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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是指船舶因不明原因失去音信(通常为30天以上)。()
在远洋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中,船长、船员从事走私,或故意穿越封锁线,致使船舶遭受扣押或者被没收所导致的损失属于()。
试比较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与远洋船舶保险条款在承保范围上的不同点?
试举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较远洋船舶保险条款在除外责任方面的不同点?
简述96年11月1日中国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
简述96年11月1日中国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的附加险的种类.(5种以上)。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中,船舶在航行中船员和船舶同时失踪,失踪满()个月以上称为失踪,属于保险责任。
我国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主要包括()。
在确定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时,船龄在()年以内的船舶视为新船,新船的保险价值按重置价值确定。
船舶灭失和船舶失踪,船舶所有人应当自船舶灭失或者船舶失踪之日起()内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按惯例,船舶失踪半年仍无消息可视为实际全损。
船舶失踪达半年以上可以推定全损处理。
船舶失踪达到半年以上可作为推定全损处理。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1/1/86)》中规定,超过()时间未得到行踪消息可视为实际全损。
船舶失踪也属于船舶险的保险责任。船舶失踪必须满足是在航行中失踪船员和船舶同时失踪以及失踪满()。
船舶失踪属于保险责任,船舶失踪必须具备()条件。
中英两国的海上保险立法规定,船舶失踪视为()。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规定,船舶在()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的,为船舶失踪。
按照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船舶在合理时间内未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满两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的,为船舶失踪。船舶失踪视为()
船舶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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