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临时约法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在与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进行南北议和谈判的过程中匆忙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献。
(一)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共七章(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国务员、法院、附则)五十六条。
其主要内容如下:
1、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国家制度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2、规定了中华民国的政治制度实行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制。
3、规定了人民平等、自由之权利。
4、保护私有财产和私营工商业。
(二)临时约法的特点
1、变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
2、扩大了参议院的权力,相对缩小了临时大总统的权力。
3、规定了严格的修改程序。
(三)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它是中国法制史上仅有的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文献,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项创举。它废除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否认了改良派认为只能君主立宪,“开明专制”的谬论,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和资产阶级的平等自由原则,确认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为合法,使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和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得到进一步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它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宪政运动的光辉结晶,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主义要求。
因而它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民主性。但约法中未规定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未涉及土地问题,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也徒有形式。特别是由于旨在约束反革命而无政权力量、国家武装作保障,旋即被袁世凯撕毁。它充分说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根本*行不通。
( )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劳动法制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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