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有下列( )违反《会计法》行为,情节严重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的罚款。
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 )的罚款。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