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建筑物属于人员密集的建筑。
关于人员密集建筑物,请见:(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之P244最后一段内容如下:“本条规定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2)《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第
4.5.4条及第4.5.7条的条文说明:4.5.4宿舍属于居住建筑,但又有公共建筑人员密集、人流交通量大和使用集中的特点;4.5.7由于宿舍人员密集,其安全出口以及门的设置,应按照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求进行设计;(3)新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3.0.3条的相关规定:……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是指如集会、展览、博览、体育、商业、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建筑物。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 )应该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施工图预算审查时,将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位建筑面积指标总结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3个单方基本指标,然后利用这些基本指标对拟建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的方法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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