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明太祖以谋反罪,杀中书左丞相胡惟庸及大批亲胡官员,进而废除( ),并宣布“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等具体行政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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