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下水源的允许开采量?其综合条件是什么?评价依据为何?
允许开采量是指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采用合理开采方案从取水地段中能够取得的水量。 它的综合条件应考虑到在整个开采期间,水量和水位应符合设计要求,水质及水温的变化在设计的允许范围内,取水地段的工程地质不发生变化等。 允许开采量的评价应力求以多年平均补给量为依据。当资料不足时可以枯水年补给量作为评价的保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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