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出口商有一批茶叶交船公司装运,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在提货时,发现茶叶有异味,后经查实,是因为船公司将茶叶与生牛皮混装在一个船舱内导致的。 讨论:该船公司对该批变味茶叶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出口茶叶,为防止运输途中串味,办理投保时,应投保( )
美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订立了出口茶叶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IF东京。对于这笔交易,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某物流公司和某客户签订运输茶叶的物流合同。合同中规定,运输前,由某物流公司提供包装材料并进行运输包装,把小包装的茶叶装入5层的瓦楞纸纸箱内,每箱100小包。但物流公司无5层的瓦楞纸纸箱,最后用3层的瓦楞纸纸箱。此批货物在运输途中纸箱破裂,损失500小包茶叶,并发生运输包装修理费500元。
问题:
茶叶损失和包装修理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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