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监察行政体制的特点?
中国是最早建立监察制度,并将其置于国家主要典制地位的国家之一。为强化官僚机器的自身制衡欢喜形成了以监察军、政、法等方面为主,旁及国家其他事务,有明确分工和权责规定,从中央到地方单线垂直的和层层监督的监察体系。(1)中央直接控制的监察行政体制:对上可以进行谏诤并拾遗补阙,对下有权进行监察和纠举不法。(2)各级政府部门的监察行政体制,自秦汉设官,便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分别构成按层次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最有特点的制度之一,它既关系上层建筑的自我调节,是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必要措置;也是国家机器的一种添加润滑剂,是保证最高统治利益的特别手段,值得研究和吸取经验教训,特点有三:
(1)监察职能比较完善,作用比较明显,但也存在很大的局限。
(2)历代对监察人员的使用,有特殊的安排,也有一定的管理升迁机制,但由于授予监察人员的权力过大,顾此失彼,不易有效地控制监察人员的腐败。
(3)采取多种途径的监察制度和多种方式的监察办法,是在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不断形成的,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同时也对当时的社会和政治风气产生过正反两方面的不同影响。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里程碑著作“三通”,指的是( )
对中国政治学来说,政治制度史在学科中占据了一般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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