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出具个人存款证明书的分级签发制度。
1)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个人存款证明由储蓄网点柜员签发;(1分) 2)金额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个人存款证明经综合柜员授权后由储蓄网点支局长签发;(1分) 3)金额在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上的个人存款证明经支局长授权综合柜员核对后由储蓄网点支局长签发。(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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